v 网站首页 v 消费警示 v 健康之路 v 天天饮食 v 理财窍门 v 花鸟鱼宠 v 科学新知 v 美容礼仪 v 娱乐频道 v 电视剧情 v 情感阵营 v 
您现在的位置: 生活网 >> 消费警示 >> 房产 >> 消费警示正文
房产专家提醒:很多情况下的房屋维修无需房主自掏腰包

    新华网沈阳4月5日电(记者王炳坤、陈光明)针对近期有关房屋质量的投诉增加,房屋维修纠纷多发现象,辽宁省鞍山市房产专家提醒,很多情况下的房屋维修无需房主自掏腰包,但要针对不同质量问题,找到不同的维修责任方。

    鞍山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副处长万雪松介绍,近期他们经常接到市民投诉,如房屋顶楼漏水、墙体开裂等问题,在物业公司和房管所几次都没有修好的情况下,该怎么办?对此万雪松表示,房屋也是一种商品,各部位的保修期和责任人各不相同。

    如屋面防水、上下水管道等部位保修期一般在5年以内,如果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应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日常维护由房管所和物业公司负责,市民平时交纳的房屋维修费和物业费也基本用在这里。而房屋的基础、承重墙、柱、梁等部位,是终身保修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对于这些,买房时市民可参照合同里的质量保证书的明确界定,对不同的损坏部位找对应的维修单位。

    万雪松指出,如果房屋过了保修期需要大修,平时交纳的房屋维修费和物业费却不涵盖,可申请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据介绍,各种住房都有“专项维修资金”,其启动的方式也各不一样。如参加房改的住宅,一般在售房金额中提取(多层提取25%、高层提取30%),收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售房单位统筹使用;公房则由城市维修费提供大修资金;商品房由买房人按照售房金额的2.5%交纳,收取的费用由财政局和房产局监管。前两种住房形式由管房单位统一安排大修,若商品房需要大修,则应当通过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在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上一篇消费警示:

  • 下一篇消费警示: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消费警示
  • 法律讲堂:儿媳告公公(视频)

  • 父亲病故遗产赠保姆 女儿怀疑

  • 男子给婚外情人写10万元借条

  • 深圳“不买房行动”发起人称

  • 80%空置 三亚海景房物业管理

  • 用人单位的末位淘汰行为合法

  • 中消协律师指奶粉涨价背后奶

  • 法院认定猝死不可获得意外伤

  • 公证机关遭欺诈遇责权失衡两

  • 老翁陷入万里大造林骗局索赔

  • 质检报告安全常识知识园地消费电子房产汽车旅游珠宝饰品健康之路用药指南健康问答宠物股票入门
    养生保健健康饮食心理导航母婴指南健康加油站美食课堂营养食谱厨房知识精彩推荐天天饮食
    健康厨房生活小窍门生活金点子百家讲坛走近科学探索与发现百科探秘手机短信大全麻将技法基金入门
    电视剧场QQ宝典娱乐看点歌手档案港台男歌手港台女歌手内地男歌手内地女歌手组合歌手财富人生
    明星新闻热门歌曲美容化妆男士社交礼仪女士社交礼仪网恋情缘初恋时节围城故事心情绿洲 理财万花筒
    使用
    可以搜索与
    房产专家提醒:很多情况下的房屋维修无需房主自掏腰包
    相似的网页>>
    立刻搜索→
    使用
    可以搜索与
    房产专家提醒:很多情况下的房屋维修无需房主自掏腰包
    相似的网页>>
    立刻搜索→
    v ICP06007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