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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厅、酒吧、茶座等21家休闲娱乐场多销售过期食品
  近日,博州工商系统对博乐市各大卡拉OK厅、酒吧、茶座等21家休闲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检查中发现,近四成经营场所涉嫌销售过期食品。

  检查人员在经营场所内的冰箱、吧台货柜、库房内查出大量过期饮料、啤酒、小食品,夹杂在合格食品中一起销售。更有甚者,竟将启用过的剩啤酒搁置在销售区销售。这些娱乐场所往往人群密集,光线较弱,环境嘈杂,为了助兴,消费者常常点些酒水饮料和小食品,但很少有人会去注意生产日期及食品包装。经营者趁机将一些过期的酒水、饮料及一些小食品销售给消费者,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3条规定:“销售者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食品卫生法》第9条规定,禁止经营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据此,博州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莫让休闲消费成为休闲“消废”。

  休闲消费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尽量选择到正规的信誉较好的娱乐场所休闲消费,注意查看经营场所是否悬挂有工商营业执照,是否有卫生经营许可证等;

  二、消费时一定要在灯光明亮处查看食品的包装、标签和认证标志,看有无注册和条形码,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尤其是中、高档保质期较短的饮品,因为消费量较少,周转更新时间较长,易出现过期现象。

  三、消费时一定要求经营者当面开启瓶装或袋装食品,以保证是新鲜的食品。

  四、消费后注意索要凭证或发票,并妥善保留,出现问题时作为投诉的依据。

  五、发现不合格食品及时与当地工商部门联系或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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