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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职员监守自盗 银行方面竟表示与银行无关?
    为做生意的朋友筹钱,银行职员秦某与朋友叶某一起,用假存单换了储户真存单,并冒领储户1000万元。昨天(3月11日),两名储户向银行索赔600万元一案在重庆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昨日上午,储户邹某状告某银行江北区支行一案时称,他要求银行兑付其储蓄存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10万元。邹称,2005年2月27日,他被叶某拉到秦所在的某银行江北支行一分理处存入了这笔钱。到期后,他去银行兑付到期存款本金和利息时,却被银行方面拒绝兑付,那时他才知道自己落入了别人设置的诈骗陷阱。

    据悉,当时叶某为筹建加气站项目缺乏资金,便与在某银行江北支行该分理处的银行柜员秦某串通好,由叶把储户带到秦某工作的柜台办理存款后,秦将叶事先准备好的假银行定期存单交给储户,而真银行存单则被叶拿走。凭着真存款单,叶顺利地从银行取走200万元,秦从中得到了10万元好处费。

    就这样,叶、秦先后三次使用同一手段,让3位储户损失1000万元。直到储户去兑付到期款时,发现钱不见了,叶、秦犯罪一事才暴露,并被追究刑责。其中,叶某因诈骗罪一审被判无期,秦某因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判20年。

    犯罪嫌疑人受到严惩后,此案并未终结。被骗储户先后将秦某工作的支行,以及叶某等告到了市一中院,要求其承担责任,返还本金及利息。昨天,首先开审的两起案件,双方当事人围绕着秦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展开激烈辩论。银行方面表示,此事应与银行无关,银行不应该承担邹的赔偿。昨日,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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