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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投资商利用招商引资实施合同诈骗

    近日,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经侦部门破获一起犯罪嫌疑人利用当地招商引资政策,假冒港商投资,骗取钱财的合同诈骗案件。2007年5至7月,犯罪嫌疑人罗某等6人,伪造身份证件,自称是**(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港商。他们利用赤峰企业急于引资的心理,谎称自己有大量资金可以为当地投资。2007年6月初,罗某等人与 赤峰某企业签订合同,承诺投资269.2万美元与该企业联合成立公司,合作开发山药深加工项目。2007年6月中旬,罗某等人谎称准备在工业区内投资4000万元人民币,建筑厂房设施,并将此建筑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招标过程中,罗某等人在收取了五家建筑企业的投标保证金67.5万元后逃匿。目前已有1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通过此案可以看出,犯罪分子利用当地企业快速发展经济的急切心理实施犯罪,有组织,有预谋,分工明确,作案手法娴熟。警方提醒各类市场主体,切实加强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避免遭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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