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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品的互联网站只有7家

    新华网大连4月3日电(记者闫平)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发布2008年第2号药品安全消费警示,警惕网上售药陷阱。

    目前,部分互联网站伪造或假冒开办单位,发布虚假药品信息,以邮寄的方式向消费者销售假劣药品,不仅给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同时也会延误看病就医机会,给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带来危害。

    据介绍,截至2008年3月31日,国内经批准可以向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品的互联网站只有7家(上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卫元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百洋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盛生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消费者可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查询它们的网址。其他网站如向消费者推销药品一律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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