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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中学生实行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新华社南京10月28日电(记者王骏勇)从本学期开始,江苏将对高中学生实行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等在内的新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每个高中生将拥有一个自己的成长记录袋。据悉,这是江苏推进高中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一大新举措。此次实施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旨在改变以往重考试分数轻综合素质的单一评价方式,它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则分为A、B、C、D四级,对获得A等级的学生必须公示。

按照规定,学校将采取学生自评、同伴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学校评价等多种方式为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每个学生每学期填一张综合素质评价表。

学校还将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并放入学生档案。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表、三年的总表,以及学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等六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材料等。

江苏省教育厅要求,凡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将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校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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