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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疾病保险规范今启用 新旧保单对接随后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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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国首个相关标准 统一25种最常见疾病的表述 六种疾病必在保障范围 重大疾病保险规范今启用 新旧保单对接随后进行 有的公司从宽处理 有的直接升级 是否收费尚不确定 法制晚报报道(记者肖硕沈迪)我国首个重大疾病定义终于出台了。 今天,中国医师协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向外公布,保险行业从即日起开始使用统一的重大疾病保险定义。 经过一年的努力,终于推出了我国第一个重大疾病保险的行业规范性操作指南——《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重疾险统一概念 目前的重疾险市场上,保险公司经常以承保的疾病数量多来推销自己的产品,有的24种、有的28种、有的30种,甚至更多。而“保险医学”和“临床医学”有很大的差别,在临床医学上被确诊为在保险理赔范围的疾病往往需要附加很多条件才能达到“保险医学”理赔的标准。 而此次出台的《规范》使25种最常见疾病的重疾险定义有了统一标准。 六种疾病必在保障范围 《规范》同时要求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阶段的保险产品,若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已经售出的大多数重疾险产品包含这些疾病保障责任。 保单对接保险公司自行处理 新定义出台,新旧保单如何对接备受关注。根据要求,8月1日后,对于“老保单”,保险公司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目前,保监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并未对保险公司做出统一要求,而是由保险公司自行处理。 而一些保险公司明确表示,将按照从宽原则处理原有重疾险保单的索赔申请。比如,某疾病新定义宽泛,那么对老保单就参照新定义进行赔付;如果某疾病原来的定义更为宽泛,那么仍然沿用原有定义。而一些公司正在考虑直接升级,但是否会涉及到收费问题目前还是未知数。 重疾险背景 据了解,重大疾病保险于1983年在南非问世。1986年以后,被陆续引入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并得到了迅速发展。1995年,我国内地市场引入了重大疾病保险。 我国是继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之后第四个制定并使用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的国家。 统一定义作用 使用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及《规范》,一方面将有利于消费者比较和选购重疾险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 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我国自行积累重疾险的经验数据,着手解决长期困扰我国健康保险发展的数据难题,促进健康保险产品自主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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