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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农村独生子女亡 父母50岁可享扶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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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河北省自2004年起开 始实施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在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奖励扶助。截止到2007年底,全省共有12.4万名农村奖扶对象领到了每年600元的奖扶金,而且一直领取到亡故。考虑到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河北省从今年起,把这部分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奖扶的条件降低到50周岁。 据悉,河北省今年将重点创新利益导向机制,推进计生惠民行动深入开展,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的长效机制,力争使全省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率达到98%;对独生子女发生重大伤残病残的家庭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救助,对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给予不低于10000元的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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