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网站首页 v 消费警示 v 健康之路 v 天天饮食 v 理财窍门 v 花鸟鱼宠 v 科学新知 v 美容礼仪 v 娱乐频道 v 电视剧情 v 情感阵营 v 
您现在的位置: 生活网 >> 消费警示 >> 知识园地 >> 消费警示正文
不满超市员工堵在门口对购物发票进行“二次检查” 市民将超市告上法庭

    新华网南京4月10日电(记者王骏勇)因不满超市员工堵在门口对购物发票进行“二次检查”,无锡一市民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赔礼道歉并索赔一元钱。此案经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审结,双方达成和解:超市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元,并承担原告律师费2000元。

    2007年底,本案原告章某到
无锡某大型超市购物,结账后在出口处遭到超市员工阻拦,要求查验其购物发票。章某当即表示不同意,他认为自己已在收银台付款,不应该再接受检查。但超市员工声称超市有规定,消费者只有通过检查核实发票与所购物品一致,由超市在发票上盖章确认后才能离开超市。僵持一段时间后,章某被迫找出购物发票才得以离开。越想越气的章某第二天就委托了律师,以超市侵害其名誉权、人身自由权,漠视其人格尊严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商家为防范偷窃而设立“二道防线”虽然是出于无奈,但是这种手段没有法律依据,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 上一篇消费警示:

  • 下一篇消费警示: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消费警示
  • 替身密谋:丈夫有另外一本结

  • 一条短信酿成一桩命案(视频

  • 上海“网络团购”第一案:销

  • 一纸保护令保障婚姻弱势方

  • 工商总局:广告中禁用“免检

  • 女生肖像莫名其妙登上杂志获

  • 购买新房别忘签订“物业服务

  • 法律讲堂:征来的重婚丈夫(

  • “小产权房”买卖被判无效 卖

  • 合肥市中小学生若遇人身伤害

  • v ICP06007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