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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受助不感恩续:到期未还款面临强制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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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贫困研究生段霖夏接受他人捐助后,却退学经商。蒙在鼓里的资助人发现后,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善款。该案今年6月经调解结案,但因段霖夏截至15日最后履行期限仍未支付该笔款项,资助人李富华表示,今日(18日,依此类推)将向市万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昨日下午,资助人李富华表示,他已委托重庆升腾律师事务所拟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将于今日呈交法院。 据了解,2003年7月,万州区学子段霖夏考取北京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当地媒体以《考上北大研究生 为挣学费当“扁担”》为题对其进行报道后,当地商人李富华看到报道后决定捐助段霖夏上学。 2007年7月李富华意外发现,段霖夏入学后只修完十二门课程中的一门便休学经商,在重庆开办了自己的公司。李随后将段霖夏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资助款。 经万州区人民法院调解,今年6月17日,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段霖夏于今年8月15日前返还李富华资助的3.7万元善款,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李表示将把该款项全部捐赠给四川汶川大地震灾区。 李富华的律师高精忠称,因调解书确定的最后履行期限已经过了,而段霖夏仍未有履行,且未向资助人说明原因,为维护合法权益,也为了兑现向灾区捐款的承诺,资助人只能申请强制执行。 157平方米住房将被拍卖 昨晚,记者致电段霖夏的代理律师唐月红,他介绍说,李富华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段霖夏归还资助款一事,他还不知道。 唐月红律师说,据他了解,段霖夏的妈妈现患上重病,段正在照料其母亲。记者希望其提供段霖夏的联系方式,唐月红说,段霖夏的手机经常换,他也常联系不到。 据了解,段霖夏于2006年开办公司期间,购买了重庆市高新区金果园小区一套157平方米的清水房,在农行重庆市渝中支行办理了按揭贷款,贷款额26万元。由于他只在当年还款了3期共6000余元,就一直没再还款,今年4月被银行告上法庭。日前,渝中区法院已判决段霖夏败诉还款。 来自该银行的消息称,该行将请法院拍卖该住房,用于偿还段霖夏所欠贷款。而资助人李富华也将申请变卖该住宅,以履行归还3.7万元善款的义务。 (记者 李斌)
全国首例“受助不感恩案”在重庆万州开庭 新华网重庆2007年12月28日电(记者 郭立)因经济贫困受到各界人士爱心捐助的社会事例很多,但捐款之后,受助人对于诸多爱心的“承诺”履行得如何,大多数人对此疏于过问。重庆万州区的李富华因自己资助的贫困学子未按照承诺继续学业,遂将受助者告上法庭。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27日开庭审理了此案。此案例被称为全国首例“受助不感恩案”。 家住重庆市万州区的45岁男子李富华原本与受助人段霖夏素不相识。2003年8月10日,李富华无意中看到万州一媒体报道,家庭贫困的段霖夏,2003年被北京大学软件学院录取为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需要入学费用4.96万元。为了赚够学费,段霖夏只得冒着酷暑,和父亲一道走上万州街头,当起了“扁担”。李富华看到该报道后,深为感动,泪流不止,联想到自己从前因贫困而被迫失学,推己及人,对段霖夏的境况深感同情,遂起意资助其入学。 李富华在起诉书上称,因自己与段霖夏素无联系,就多方打听,随后联系上段霖夏,向其表示了要资助其入学的意愿。不久,段霖夏和其父亲段茂国一同来到李富华所在公司,在确认段霖夏所持学生证和北京大学软件学院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真实无疑的情况下,李富华向段霖夏当场资助2000元人民币,段霖夏当面向李富华表示,一定不辜负好心人的资助,要用好善款,完成学业,用真才实学回报社会。此后至2005年2月26日,李富华又多次通过银行汇款或者当场交付的方式,共向段霖夏资助4万元。在每次资助时,李富华均嘱其用于学习。 2007年2月临近春节,考虑到段霖夏久未与李富华联系,不知其学习情况,李富华拨打段霖夏的手机,但因其手机已停机,此次联系无果。 5月23日,李富华通过多次联系获悉,不仅段霖夏早已不在北京大学,而且自他入学四年以来,选修课程2门仅仅通过1门。对此,李富华深感被骗,十分寒心。 今年7月,李富华一纸诉状将段霖夏告上万州区人民法院。他认为,自己与段霖夏系赠与合同关系,且是附条件的赠与,段霖夏有义务将自己的捐助款用于求学,而段霖夏已经违背了这一义务。 李富华告诉记者,爱心不容欺骗。他坚持要追究不诚信受助者的责任,是为了维护其他贫困受助学生的公平,维护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12月27日,万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段霖夏没有出庭。法庭当场未作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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