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生活网 >> 消费警示 >> 知识园地 >> 消费警示正文 |
| 学生在校被吓死 学校被判赔5万元 | ||
|
新华网南京10月17日电(记者王骏勇)女中学生在学校被同学的玩具蛇所吓致死,学校因疏于管理被判赔偿。江苏省射阳县法院日前审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处被告射阳县某初级中学支付死者家属人民币5万元。 家住滨海县五汛镇的女中学生邢某生前就读于射阳 县某初级中学初三年级。2008年6月7日下午上自习课期间,被同学拿出的玩具蛇所吓,后邢某感到身体不适,次日由其父母送到五汛镇医院治疗,由于病情加重,6月9日转送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当日,邢某的父母与初级中学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就学校的管理责任问题达成协议,由于管理不当,学校承担邢某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合计5万元。后初级中学未能履行赔偿责任,邢某父母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邢某在被告初级中学上自习课期间,受到同学拿出玩具蛇的惊吓,被告负有一定的疏于管理的责任。后双方鉴于被告管理责任的问题,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无可变更、撤销情形和无效情形,被告学校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消费警示 | ||
| v 设为首页 v 加入收藏 v 联系站长 v 自助友情链接 v 版权申明 v 网站地图v 广告投放 v 管理登录 | | ||
| v 冀ICP 备 06007425 号 |